Page 310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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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签订和履行辅助服务合同 ;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
(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按调度指令和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
(四)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获得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等相关信息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
(一)保障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
(二)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 ;
(三)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配套技
术支持系统 ;
(四)向市场主体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 ;
(五)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代收代付电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
(六)预测并确定优先购电用户的电量需求,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 ;
(七)按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
售电服务,签订和履行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 ;
(八)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 ;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
(一)组织各类交易,负责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与运维 ;
(二)编制交易计划 ;
(三)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 ;
(四)提供电力交易结算依据 (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电量电费、输电服务费及
辅助服务费等)及相关服务 ;
(五)监视和分析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向重庆市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报告市
场主体异常交易或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建议 ;
(六)配合重庆市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对交易情况、市场运营情况进行分析
评估,提出相关建议 ;
(七)配合重庆市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维护市场秩
序;
(八)草拟重庆市电力交易相关操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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