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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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
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重庆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1 月 23 日
重庆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
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是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
内容,也是推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20 号),
促进全市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
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促进仿制药研发
(一)鼓励仿制药研发生产。建立跨部门的药品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掌握和发布药品供求情况。根据国家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和中国上市药品目
录集,市级有关部门定期在相关平台发布,并动态调整,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
生产。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
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
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未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牵头单位 :市药监
局 ;配合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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