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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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详细的装备自主化制造实施方案。依法可以邀请招标或者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鼓励项目法人优先选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作为被邀请对象或者设备供
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鼓励优先采购或远期约定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购
和订购的政策。全市各级政府采购主体可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
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本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参与竞
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询价采购活动。(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
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实施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
筹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等
工作,按年度明确和分解重点任务,每年 12 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各区县政府负责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配合)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由市政府
有关部门牵头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
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军民融合、知
识产权、资金、金融、保险、国资监管等实施细则或政策措施,并抓紧完善我市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形成完备的政策支撑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监督检查评估。
加强对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跟踪分析工作,适时开展第三方评
估,及时报告重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
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建立咨询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咨询机构的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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