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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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确认上下游应收账款,通过盘活现金、票据等资产,为
产业链供应商和经销商提供信用支持。对积极参与供应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供
应链核心企业,按上下游一级和二级供应商企业新增贷款额给予 1% 的比例给予
奖励,对单个企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配
合单位 :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八、支持智能化改造升级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二十七)支持重点企业加大装备智能化改造力度,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金额
为基准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的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牵头单位 :市
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二十八)支持重点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对在建的数字化车间
和智能工厂项目,以设备和软件投资金额为基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对建成并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单个项目一次
性分别奖励 50 万元和 100 万元。(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二十九)支持企业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服务型制造、人工
智能及物联网在工业领域深度应用等项目,对上述项目以项目投资额(包含信息
基础设施建设运维、软硬件、网络、系统集成、平台及云服务、融资租赁、研发
投入等费用)为基准给予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牵头
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九、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十)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一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
到开工审批时间压减至 15 个工作日以内。切实强化并联审批、联合审批、一站
式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政
府职转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
(三十一)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平、公开、透明地进行事
中事后监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
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三十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修订。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
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牵头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 ;配
合单位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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