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P. 13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



                                       渝府办发〔2018〕1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0 月 31 日




                        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促进制造业平稳
            有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
                 一、优化供地降低成本

               (一)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
            保障工业用地供给,做到应供尽供,对纳入市级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制造业项目
            优先保障。对成功创建国土资源集约节约模范区县的一次性给予 500 亩的新增建
            设用地指标奖励。(牵头单位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 :各区县政府、市

            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
               (二)对符合产业政策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
            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 70% 执行。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
            年期出让,鼓励各区县采用出让年限小于 50 年、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

            分期供地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
            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并同步完善与弹性供地相
                                             — 129 —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