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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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市场未按照规则运行和管理的 ;
               (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不适应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
               (三)电力市场交易发生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的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

               (四)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发生重大故障,
            导致交易长时间无法进行的 ;
               (五)因不可抗力市场交易不能正常开展的 ;
               (六)电力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的。

                 第九十八条  市场干预的主要手段包括 :
               (一)改变市场交易时间、暂缓或终止市场交易 ;
               (二)调整市场限价 ;
               (三)调整市场交易电量 ;

               (四)其他维护市场正常交易和竞争的手段。
                 第九十九条  进行市场干预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场成员发布市
            场干预的原因、范围和持续时间。市场干预期间,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
            机构应详细记录干预的起因、起止时间、范围、对象、手段和结果等内容,并报

            重庆市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条  市场秩序满足正常交易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场交易
            主体发布市场恢复信息。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细则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
            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
            规则(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6〕72 号)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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