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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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市场未按照规则运行和管理的 ;
(二)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不适应电力市场交易需要,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
(三)电力市场交易发生恶意串通操纵市场的行为,并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
(四)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自动化系统、数据通信系统等发生重大故障,
导致交易长时间无法进行的 ;
(五)因不可抗力市场交易不能正常开展的 ;
(六)电力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的。
第九十八条 市场干预的主要手段包括 :
(一)改变市场交易时间、暂缓或终止市场交易 ;
(二)调整市场限价 ;
(三)调整市场交易电量 ;
(四)其他维护市场正常交易和竞争的手段。
第九十九条 进行市场干预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场成员发布市
场干预的原因、范围和持续时间。市场干预期间,重庆电力交易中心、电力调度
机构应详细记录干预的起因、起止时间、范围、对象、手段和结果等内容,并报
重庆市电力管理和监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条 市场秩序满足正常交易时,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场交易
主体发布市场恢复信息。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细则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
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
规则(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6〕72 号)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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