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5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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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

                                          (修订稿)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
            见》精神,落实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优惠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

            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一、重大新产品的定义
                 重大新产品是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采用

            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
            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的技
            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新产品。
                 二、重大新产品评定

               (一)评定组织。
                 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重庆市税务局负责组织重庆市重大
            新产品评定工作。
               (二)评定条件。

                 1. 申请重大新产品评定的企业和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
               (1)申请企业应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且增值税在重
            庆市区域内缴纳,且上年度企业有 R&D( 研发 ) 活动 ;
               (2)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

            晰的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 ;
               (3)产品已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
               (4)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产品生产许可 ;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
            证;
               (5)产品经市场认可并达到以下经济效益指标,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不含税)以上或年实际缴纳增值税 4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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