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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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建设审批主流程优化精简。
在项目业主取得土地后至开工前保留如下审批(审查)事项,并在 15 个工
作日内完成办理。
1. 规划用地许可环节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保留事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领(仅针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共 1 项。
办理方式及时限 :由项目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并提交土地出让合
同、项目核准文件(备案证),规划部门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2. 规划方案设计环节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保留事项 :(1)规划方案设计审查(仅针对需新增建筑物的项目),共 1 项。
办理方式及时限 :由项目业主编制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向规划部门提出审查
申请,规划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保留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发(仅针对需新增建筑物的项目),共 1 项。
办理方式及时限 :由项目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办理申请,规划部门在 3 个工
作日内完成办理。
4. 设计环节受理后即办。
保留事项 :(1)初步设计备案(仅针对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5000 平方米、建
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项目);(2)施工图审查备案(仅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岩土边
坡工程等建设工程);(3)消防设计备案(仅针对建筑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
或新增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项目);共 3 项。
办理方式及时限 :(1)项目业主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后,委托设计单位完
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并将初步设计文件、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资料,以及对初
步设计文件真实性、合规性的承诺意见等,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即备案,备案完成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初步设计质量的
动态监督抽查 ;(2)项目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备案后,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
计,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受理即备案,同时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资料并联至公安消防
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受理即备案。
5. 施工许可环节在 10 个工作内完成办理。
保留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仅针对建筑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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