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4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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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事项清单
和检查工作细则,实施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基于
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监管检查机制,加大对高风险项目的监管力度。对于实行告
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
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
责任。
(二十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重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标代理、
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类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全面公
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扩大信用评价应用的领域
和环节,实现行业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相互补充、协同联动。健全完善黑名
单制度,明确应当列入黑名单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十四)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制定市政公用服务事项清单,供水、排水、
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流程管理,与相关审批阶段同步推进。各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服务环节、服务时限和服务标
准,实行服务承诺制,将办理时限压缩 50% 以上。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共享项目信息,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服务,主动
告知服务流程并提供技术指导意见。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
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
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切实加强对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完善
市政公用服务公开招投标体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
构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五)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管理制度,对未纳
入清单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中
介服务实行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三承诺”管理,原则上中介服务时
限不超过对应的审批事项办理时限。2018 年 10 月底前,建设网上“中介超市”,
推行中介机构集中入驻,实行服务竞价、合同网签、成果评价和信用公示,对中
介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
七、统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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