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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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压减至 70 个工作日以内。2019 年 6 月底前,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实现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手续再精简、审批时限再压缩。
                 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

            益和技术特别复杂等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以及
            可能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
                 二、加强前期策划
               (五)推动项目策划生成。对于划拨用地的项目,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投资项

            目滚动规划,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根据建设边界条件和建设规模,市国土
            房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提前开展农用地转用、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工作,将“生地”转变为“熟地”。在策划生成阶段,由规划、
            发展改革、国土房管部门牵头,会同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落

            实项目投资、产业准入类型、预选址、承载力、用地指标等建设内容,对项目可
            行性及配套条件进行充分论证,确定建设条件、出让条件,确保项目可落地、可
            实施。经策划生成的项目,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条件,各部门应按照前期确定的
            建设内容履行审批手续。对公开出让土地的项目,强化土地出让前指标控制,将

            城乡规划、城市景观、园林绿化、文物保护等指标要求作为用地出让条件纳入土
            地出让合同,同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受让人应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对带方案
            出让土地的项目,申请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及缴清地价款证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

               (六)开展区域整体评价。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
            估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在开发区、产业园区
            和其他特定区域,对城市景观评审、市政配套设施、园区绿化方案、交通影响评
            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物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
            安全评价等事项,将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
            按区域统一编审。鼓励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覆盖的区域推行“多评
            合一”,逐步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

            为申请前服务,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办理
            相关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
                 三、统一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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