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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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措施类别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对外贸进出口20英尺、40英尺重箱的港口设施保安
25 经营服务性收费 费收费标准分别降低到每箱10元、15元,其他货物收 市交委
费标准降低到每吨0.25元。
自2015年6月5日起,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涉及主
管机构批准的“批文协议转让”项目收费 市物价局、市
方式,由现行的分档累计递减调整为按宗交易计收,
26 经营服务性收费 公共资源交易
具体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2000元 中心
/宗 ;100万―5000万元以下的按10000元/宗 ;5000万
元及以上的按15000元/宗收取交易服务费。
自2016年4月1日起,免除在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
27 经营服务性收费 市政府口岸办
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采用差别化方
式收取企业资金使用费,使用在3个工作日内的,按
28 经营服务性收费 每天0.2‰的标准收取资金使用费 ;超过3个工 市中小企业局
作日的,按实际超出时间每天0.4‰的标准收取
资金使用费。
停止收取企业电子口岸IC卡预录入费,免费办理电子
29 经营服务性收费 重庆海关
口岸企业用户入网预录入服务。
降低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对房
屋市政类工程按中标额的2‰收取 ;房屋市政
30 经营服务性收费 类工程外的水利、交通、电力、能源等专业工程项目 市物价局
按中标额的1.2‰收取 ;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
得超过30万元。
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降低企
业用电成本。1.电力用户准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用电量
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
接交易 ;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
许组织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打捆
”参与直接交易。2.发电企业准入条件 :符合
31 生产要素优惠 市经济信息委
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的统调
公用发电企业。火电为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国家
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容量可放宽至10万千
瓦以上)、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具有脱硫脱硝除尘等
环保设施并正常投运的发电企业 ;水电为水库调节
能力在季调节及以上,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发
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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