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P. 14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8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2022年)》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我市以大数据
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
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平台支持
1.给予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当年起至 2022 年每年不高于
3000 万元的配套研发支持 ;给予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获得认定当年起至
2022 年每年 500 万元的研发支持,支持年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支持企业新建或
升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对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信息基
础设施建设、硬件、软件等投入),给予投资额 20% 的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2.对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通过认定的新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按照
—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