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P. 9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8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7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促进我市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我市国家级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

            区和国家级经开区,下同)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
            见》(国发〔2019〕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开发区内生动力
               (一)坚持开发区的事在开发区办。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明确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加快推进开发区管理地方立
            法工作,为开发区管理体制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按照赋予开发区市级管理权限的要求,分类制定开发区管理权
            限负面清单,开发区享有负面清单之外的市级管理权限,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
                                              — 93 —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