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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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
            监局、重庆证监局)
               (十五)优化土地利用政策。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突出工业发展,统

            筹生产、生活、商务、办公等城市功能建设,开发区内工业用地规模及布局一经
            确定,原则上工业用地总量不得减少、布局不得调整。全面推行弹性年期出让、
            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价
            格机制,按照实际出让年限占法定最高年期比值确定土地价款并可按合同约定分

            期缴纳,切实降低用地成本。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的,
            除划拨决定书、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应当收回重新出让的外,经依法按程序
            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保障开发区用地指标,加大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的处置力度,建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利用工作与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

            标分配挂钩机制,对处置工作完成情况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开发区,
            在新增用地指标分配上予以优先保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土地供后监管责任主体,
            要建立产业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考核评估制度,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和招商引资协议
            对产业项目约定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实行全周期土地利用绩

            效评估,作为产业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用地续期及退出的依据。开发区内符合条
            件的土地优先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牵头单位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委、
            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 :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建立生产要素供需协调机制。支持开发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燃气

            直供气试点、供排水第三方服务等改革,降低各类生产要素成本。(牵头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 :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制。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
            生毕业后直接在开发区工作。对开发区内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按照规定适

            当放宽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对开发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入境、居留
            和永久居留便利。搭建企业与中职、高职院校的对接平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
            合作,为企业培训高级技术工人,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支持开发区新建一批创业
            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

            支持和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在开发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
            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开发区提高
            区内企业培养重点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补助标准。(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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