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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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委、重庆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
               (二)靶向精准实施分类投放。对全市 100 户重点工业企业和 100 户成长型
            工业企业以及产融合作银企对接“白名单”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纳入重

            点监测企业名单中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
            继续支持合理信贷需求,通过银企协商就合理信贷额度达成一致,避免“一刀切”
            式的抽贷、停贷、压贷 ;必要时实施银企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债权银行开展收回
            再贷或展期续贷工作。(责任单位 :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

               (三)联合授信实施一致行动。积极稳妥推进联合授信试点工作,在试点结
            束后将联合授信范围逐步扩大到在 3 家以上银行有融资余额、融资余额合计在
            20 亿元以上且未出现风险的企业,通过共同收集汇总、交叉验证企业融资信用
            信息,合理确定企业授信额度。对暂时资金紧张、还本付息困难,但仍具发展潜

            力的企业,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完善企业信息共享、客户评价机制,发挥债权人委
            员会“联合授信、联合稳贷、联合惩戒”的作用,统一步调,一致行动,形成合
            力,实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责任单位 :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
            市国资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四)合理配置贷款期限。银行要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周期特点、
            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分析测算,合理设置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结合实体企业转型
            升级新增项目的投入产出期限,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
            项目,通过发放中长期贷款,置换短期贷款,化解企业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风险。

            对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年审制贷款
            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的大中型企业,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
            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责任单位 :重庆银监局、人行

            重庆营管部)
               (五)集汇资源加大信贷投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通过银行转贷的方
            式向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转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小微企业,小微企
            业融资成本不得超过当地融资平均水平。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

            部,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经营机制,积极向各银行总行申请新增小微贷款专项信
            贷规模,并发挥“头雁”效应,带动主要商业银行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下降工作目标。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单列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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