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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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若干意
见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8〕1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 号)
已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请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贯彻落
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国发〔2018〕31 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
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
一、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
按照《重庆市储气调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市与中国石油
公司合建铜锣峡、黄草峡地下储气库以及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日调峰储气设施建
设,切实提高全市储气能力,到 2020 年形成不低于保障全市 3 天日均消费量和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年用气量 5% 的储气能力。鼓励上游石油企业充分利用我
市枯竭气田建设地下储气库。作为临时性过渡措施,储气能力暂时不达标的企业,
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等方式弥补调峰能力。(责任单位 :重庆市天然气产供
储销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二、强化天然气管道建设与互联互通
按照全市天然气“十三五”规划和主城区城镇天然气设施及管网规划,加快
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天然气管道建设,规划奉节县—巫溪县、开州区—城口
县等天然气管道建设,解决当地气源不足问题。推进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
重点实现重庆燃气集团外环管网投运。(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有关区县政府,有关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三、建立供需预测预警机制
加强对国际国内天然气发展形势的研判,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
建立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尤其是冬季民生用气和重点企业
用气需求,对可能出现的供气缺口及时作出预警,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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