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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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

                                              通知



                                       渝府办发〔2018〕12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重庆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8 月 25 日




                        重庆市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和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提高银行业服务实
            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加大银行信贷供给

               (一)有保有控实施差异化信贷。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
            对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数据智能化领域的实体经济企
            业,实施细化分类名单制管理。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基础工业、

            智能制造及智能化改造、乡村振兴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钢铁、有色、建材、船
            舶、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
            要区别对待,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允许银行在原信贷产品不净增存量资产的前提
            下,在过渡期内继续发行投资资产到期日不晚于 2020 年年底的原信贷产品,以

            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严格
            限制信贷资金通过投资投机性购房等方式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责任单位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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