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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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规则,推动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
率。简化企业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牵
头单位 :市物价局、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
的使用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
本。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牵头单位 :市国土
房管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二十一)完善收费公路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公路运输收费监管,坚决查处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等服务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全面清
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完善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禁止
除法规规章规定项目外的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牵头单位 :市
物价局、市交委、市公安局)
六、加大民营企业产品采购力度
(二十二)推广应用《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重庆市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名单》《重庆市重点医药品种目录》,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 ;配
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
(二十三)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
平台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
资金,对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 1 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
新增采购结算额的 1% 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牵头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
七、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多元化
(二十四)通过充分利用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等引导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
基金增资入股我市民营企业。(牵头单位 :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
(二十五)通过加强信息沟通、搭建推介平台等方式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银行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对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对现有资产优良的民营企业
进行托管租赁,优化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 :市
金融办)
八、改进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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