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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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六)企业重点环节“上云上平台”。
8.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设备管理或融资租赁、制造流程管控及优化、
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远程运营维护或服务、能耗管理优化等通过“上云上平
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生态发展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共性技术研发。
9.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满足工业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网络需求
的新型网络技术研究应用和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边缘计算
及人工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标准等研发应用,推动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
靠研究。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研发奖励,对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
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科委、市财政局)
(八)支持装备智能化水平提升。
10.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传感器
等智能技术和产品,提升装备的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学习、智能决策等智
能化水平 ;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落户重庆。
企业生产《重庆市智能装备(机器人)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按照年度销售
额同比增量 5% 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单个企业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
对来渝新设立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10% 的比
例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财政局)
(九)支持应用服务创新。
11.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云服务商、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针对工业企业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需求,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或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工
业微服务及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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