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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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六)企业重点环节“上云上平台”。

                 8.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设备管理或融资租赁、制造流程管控及优化、
            制造协同、供应链协同、远程运营维护或服务、能耗管理优化等通过“上云上平
            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生态发展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共性技术研发。

                 9.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满足工业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网络需求
            的新型网络技术研究应用和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边缘计算
            及人工智能技术、工业互联网标准等研发应用,推动标识解析关键技术及安全可
            靠研究。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研发奖励,对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
            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科委、市财政局)
               (八)支持装备智能化水平提升。
                 10.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传感器

            等智能技术和产品,提升装备的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学习、智能决策等智
            能化水平 ;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落户重庆。
                 企业生产《重庆市智能装备(机器人)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按照年度销售
            额同比增量 5% 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单个企业的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

            对来渝新设立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10% 的比
            例给予奖励,对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
            市财政局)
               (九)支持应用服务创新。

                 11.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云服务商、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针对工业企业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需求,开发基于工业互联网或工业大数据平台的工
            业微服务及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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