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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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以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
新型蜂窝移动通信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模型和设备等
改造升级企业内网。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1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三)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践。
3.支持企业平台建设,形成设备、产线、生产运营信息系统等全业务环节
统一的企业内大数据平台。
4.支持行业或产业链平台建设,实现企业内外部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
协同管理,形成产品、生产和服务的协同平台。
5.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建设,通过构建工业大数据服务体系和开发环境,
提供工业微服务或 APP 模型,以平台汇聚多方资源,提供跨行业跨领域多方位
的协同管理、业务优化和智能服务。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额不超过 8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四)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
6.支持工业互联网公共研发、检测检验、仿真设计和测试验证、成果转化、
数据管理和分析、工业信息安全、设备资源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服务。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额不超过 800 万元、对市级试点示范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五)企业基本环节“上云上平台”。
7.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
云基础设施及协同办公、会议系统、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客户服务
等基础云服务。
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20% 的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级项目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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