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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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对“双创孵化”企业,可发行双创专项债券 ;对
            公共服务项目,可发行社会效应债 ;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可发行专项债券。
                 12.用好、用足债券发行各项支持政策。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

            委、市经济信息委要建立创新型债券发行项目储备库,用好国家政策倾斜支持的
            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运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中新(重庆)战略性互
            联互通示范项目创新政策赴境外发债。对首次赴新加坡发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
            政支持。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探索发行双外币债券,运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衍生工

            具,开发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及服务。
                 四、支持企业优化资产配置
               (一)推进基础资产证券化,提高资产流动性。
                 13.加快推动优质基础资产证券化。重庆证监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要引

            导企业根据自身资产运营特点,推动租赁债权、信托收益权、应收账款、商业物
            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收益类项目等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融
            资,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和资金配置效率。
                 14.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市发展改革委、市

            国资委要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公司、股东及其他有关主体,以现金流收
            益权、合同债权等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
            行重庆营管部要引导企业探索 PPP 项目跨境资产证券化。市商务委要协调返程
            投资便利支持。市国税局要落实中国和新加坡税收协定框架下的优惠政策。

                 15.加大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支持。重庆银监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要积
            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申请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成为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
            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机构。要引导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将信贷资产纳入总行
            资产证券化业务范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债权损失予以扣除。
               (二)发行商业信托和房地产信托(REITs)基金,拓宽融资渠道。
                 16.支持企业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要
            支持企业以写字楼、商场、酒店和物流地产等不动产为基础资产,设立房地产信

            托投资基金,发行有固定收益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积极推动在新加坡交易所等
            境外资本市场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要支持企业
            发行受益权转让型、资金贷款型、股权投资型、置业购买型、债权信托型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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