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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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 细 化 任 务 牵 头 单 位
市级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
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帮扶存在流动性风险
等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重点向产业龙头、市财政局
“双百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民营企
业倾斜。
进一步加
市财政局、市国资
一 大财政扶
推动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探索建立市级 委、市发展改革委、
持力度
融资担保基金,增资优质民营担保公司。 市金融监管局、市人
力社保局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
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联动区县和社会资本,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
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符合条件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
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 政局
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
“应享尽享”。
合作银行不得因民营企业使用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而 市经济信息委、重庆
下调其信用评级或压降其授信额度。 银保监局
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且融资余额在1亿 重庆银保监局、市金
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部组建债委会。 融监管局
对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暂时出现流 重庆银保监局、市金
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加大
进一步加 融监管局、市国资委
二 大金融支 对随意抽贷、压贷、断贷银行的现场监管力度。
持力度 扩大民营企业联合授信试点企业范围,合理确定企 重庆银保监局
业授信额度。
在确保全市民营企业贷款规模不低于2018年6月末
水平的前提下,推动本行政区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率先实现国家提出的民营企业贷款“125”目标要 重庆银保监局、人行
求,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引导大型银行对民 重庆营管部、市金融
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 监管局
贷款不低于2/3,力争3年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
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推动银行机构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小 重庆银保监局、人行
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 重庆营管部、市金融
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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