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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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不可为”。全面实施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权责对等、问责精准,实现“法
            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全面公布涉企政策清单,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企业减

            负政策、财政奖补政策、惠民利民政策和招标投标信息等涉企政府信息集中公开。
               (六)推行“全渝通办”。以“全渝通办”为目标,不断优化提升全市统一的
            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行全市一个平台一张网,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
            级审批,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

            上办”“一次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编制政务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实施
            清单、办事指南 ;建立“一次办结”目录,实施动态调整,不断扩大“一次不跑”“只
            跑一次”事项范围,形成覆盖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领域涉企事项的“一
            次办结”机制。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完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行只进

           “一扇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实施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模式,实行首接
            负责、容缺受理、容缺办理、限时办结机制,推行试点告知承诺制,全面提升行
            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
               (七)实施公正监管。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

            重点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
            域综合执法改革,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完善执法程序,切实清除多头
            多重执法,实现“一次抽检、全面体检、综合会诊”。探索审慎监管,创新适合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拓宽监管

            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监管和
            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八)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国有资本从没有竞争优势的基础化工、轻工、机
            械制造、煤炭开采、钢铁制造、房地产、建筑、农业、商贸等一般市场竞争性领

            域有序退出,为民营经济留出更大市场空间。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民间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积极引导和促
            进民间资本参与 PPP 项目,提高 PPP 项目民营资本比重。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
            体制改革,促进全市招标投标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制度,全面清理和坚决废止阻碍民营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政策制
            定机关不得出台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政策措施,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
            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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