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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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渠道。充分利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各项创新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到新加坡
等国(境)外进行跨境投融资。引导总部企业利用我市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经
营,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降低总部企业融资成本。
(十一)支持引进和培养总部企业人才。加大总部企业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
养力度,建立相关人力资源储备库。鼓励总部企业与境内外优质教育机构建立人
才培训平台,在重点领域引进高质量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对总部企业高管给予专
项补助,依法对总部企业高管及家属办理出入境、居留、签证、落户、购房、医
疗等事项提供便利 ;总部企业高管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市入园、入学(义务教育阶
段)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一批高品
质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涉外服务设施,营造国际化的生活环境,确
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二)夯实总部经济发展的功能基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
经济带发展,加快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制度创新,推进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平台,推动市域内外互联互通,加快发展内陆口
岸经济,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开放水平。
(十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调整
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探索建立以综
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构建市场主体自律、业界
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多元共
治的作用。
(十四)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高端服务业,加快完
善以银行、会计、法律、咨询、保险、会展、物流、航运、旅游等为重点的专业
化服务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服务总部企业,提升重庆国际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建立区县、市级部门、开放平台联系总部企业制度,定期与总部企业沟通,加强
对总部企业的常态化服务。相关部门建立专人、专线联系总部企业,及时掌握总
部企业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十五)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实行准
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设立重庆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仲裁院、
公证中心和涉外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两江新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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