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1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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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负
责推进实施。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重要性、
复杂性和艰巨性,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
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分解改革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二)完善配套制度。市级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纳入“证照
分离”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制定或完善出台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和加强事
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具体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报
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审批服务窗口、
网站、媒体等各种媒介,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
氛围。要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
改革任务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有关
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推进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证照分离”改革责任落实到
位的典型事例要予以表扬 ;对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
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 :重庆市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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