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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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9〕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4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

            办发〔2019〕1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 16%。小微企业现行单位缴费比例暂维持不变,过渡办法

            另行制定。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 1% 执行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
            缴费比例均为 0.5%。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从 2019 年起,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
            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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