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8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P. 418

选煤设备
                 10、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根
            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淘汰)

               (三)电力
                 1、不达标的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综合利用机
            组除外)、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四)石化化工

                 1、200 万吨 / 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采
            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油品的釜式蒸馏装置,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
            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5 万吨 / 年及以下的单套粗(轻)苯精制装置,5 万吨 /
            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2、10 万吨 / 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边远地区除外),平炉氧化法
            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作为废盐综合利用的可以保留),平炉法和大
            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间歇焦炭法二硫
            化碳工艺

                 3、单台产能 5000 吨 / 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
            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单线产能 3000 吨 / 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
            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 1 万吨 / 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 12500
            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 6.5% 以上)和使用

            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甲醇钠、甲醇钾、
            乙醇钠、乙醇钾、聚氨酯、乙醛、烧碱、生物杀虫剂和局部抗菌剂生产装置,氨
            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
                 4、单线产能 1 万吨 / 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 万吨 / 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

            万吨 / 年以下三氯化磷、3 万吨 / 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 吨 / 年以下工艺技
            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 吨 / 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
            装置
                 5、单线产能 0.3 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 万吨/ 年以下氢氧化钾、

            1.5 万吨 / 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 万吨 / 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 万吨 / 年以下
            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 万吨 / 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
            2 万吨 / 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 万吨 / 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 412 —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