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重庆市企业扶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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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开口岸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制定并公开口岸通关和口岸经营服
            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和货方提箱等操作时限标准,便利企业合理安
            排生产、制定运输计划。进一步发挥口岸通关服务热线作用,畅通口岸通关服务

            意见投诉反馈渠道,提高通关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水平。(市政府口岸物
            流办牵头,重庆海关、重庆港务物流集团、重庆机场集团、中铁联集重庆分公司、
            重庆铁路口岸公司负责)
                 15.加强时效性商品通关速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鲜活产品、冷链商

            品检验检疫流程,提高查验时效,加快通关放行。完善生鲜、冷链货物通关加急
            处理机制,提供“绿色通关”、便捷通关服务,在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异常情况下,
            保障货物正常通关放行。(重庆海关牵头,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负责)
                 16.加强口岸通关等领域跨区域合作。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加快推动

            重庆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贸易往来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在数据交换、技术标准、
            单证规则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指导重庆企业取得“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
            为认证企业便利化通关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推动重庆与长江经济带、中欧班列(重
            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省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在中新(重庆)

            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推进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合作试点,
            推动国际贸易和物流信息跨境交换。(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牵头,市中
            新项目管理局负责)
                 17.建立通关时效通报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整体通关时间的统计分析,

            建立对各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定期通报机制。加强对报关行的指导,建立报关行的
            报关时效定期通报机制,对无故不及时报关的报关行负责人进行约谈。适时委托
            第三方机构对重庆口岸通关时间、通关成本开展评估。(市政府口物流岸办牵头,
            重庆海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

               (五)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8.加快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各口岸经营单位负责及时更新换代陈旧老
            化的卡口设施,按照业务增长需求及时增配必要的作业设备。研究建设水运口岸、
            铁路口岸场外堆场。加快推进航空口岸国际货站二期货站建设,将快件作业场所

            搬迁至北货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局、保税港区
            管委会、西永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涪陵区政府、重庆港
            务物流集团、重庆机场集团、中铁联集重庆分公司、重庆铁路口岸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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